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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作品赞多少个上限:微博涨粉24小时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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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1日凌晨,微博广州白云公安通报了“反转”消息。小时下单在2020年儿童节那天,李琳被民警带走。据民警通报,李琳故意捏造虚假信息,通过注册微博、微信帐号形式,冒用其他父母身分恶意散播传播,并雇用人员进行网路炒作,从而达到促使中学解雇涉事老师、索要赔付等目的,鉴于她的行为严重搅乱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已经涉嫌寻衅闹事。

半年后,李琳以寻衅滋事罪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20年11月20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琳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公审,以寻衅滋事罪改判李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层层转包的生意

炒热“血衣案”的推手也没能逃脱美网。2020年6月3日,李琳被控制后的第三天,警方破获了马某。他供述,自己在网上发觉名为“某某自助下单社区”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下单,可以付费订购在各种社交平台帐号的点赞数、转发数和粉丝数等服务。马某是“代理”,他通过淘宝等渠道发布广告吸引顾客,将顾客的需求在平台上下单,从中攫取价差。

代理的上线是平台微博涨粉24小时下单,但平台也分大平台和小平台,存在层层转包的关系。2020年7月21日,广州民警赶到湖南,在某村民新村找到了马某的上线平台。在那套民宅里,一名老总率领几个年轻人创立了代刷工作室,工作室没有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是给短视频类、文章类、投票类、网课类等平台降低点赞数、转发数和粉丝数。

但工作室仍是快手刷免费赞平台网络水军链条上游接单的一环,工作人员并不直接参与代刷,只对自己搭建的“小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并进行售后服务。“小平台”利用API接口程序与上家网站对接,可视作“大平台”的分站。在“小平台”后台,警方发觉了马某替李琳进行微博涨粉、点赞、转发的下单记录。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淘宝上用“推广”等关键词搜索,搜索到售卖代刷数据的贴子。卖家直接发表图片,在图片中用零乱的手写字体传递陌陌联系方法,用“黑话”来标注商品,比如用“芬”代替“粉丝”,“米”代替“元”。

记者以购买粉丝量的名义联系到了销售人员彭成,电话那头是个年青女性的声音。彭成告诉记者,他自己搭建了一个“小平台”,手下有6名代理,目前生意忙不过来,仍旧在招代理。

彭成发来了自己“小平台”的截图。记者见到,其上可选购的产品涉及抖音、快手、哔哩哔哩、拼多多杀价、生活交费,tiktok(抖音海外版)、小红书、闲鱼和王者荣耀,商品类型包括降低播放量、点赞、评论、转发和粉丝。他称如今不做微博的推广。

“评论可能比较贵,点赞和转发实惠,播放量等于不要钱。”彭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抖音上刷100万播放量,给顾客开价30元。代理挣钱,主要靠粉丝数和评论量,在抖音平台上,代理对顾客的报价是100个粉丝6元,2~3角1条质量不等的评论,而按照他发来的平台截图,代理“拿货价”是100个粉丝2~3元,评论每条1角左右。

记者发去一条抖音作品连接,并支付90元,要求为作品所属帐号订购价值60元的1000个粉丝,以及给作品增加价值30元的100条评论。彭成同意接单,“再送你10万播放量”,他表示,只须要一个半小时左右,粉丝量才能到位。

“(粉丝数目)不能上太快,上太快对号影响也不好”,而100条评论到位须要24小时左右。记者订购的是每条价值3角的“高质量”评论,他保证是“活跃真人、带头像资料,可自己定义围绕某个方面去评论”。

何为“活跃真人”?彭成表示,这与现实中的真人涵义并不相同,是意味着“账号质量超高,带作品,带头像,高活跃”,每个操作者可以拥有多个高质量帐号,下单以后,操作者借助这批帐号是“纯真人做任务,一个手机,一个帐号,一个IP”,而且“下单就跑,从来不延后,24小时跑单”——这意味着24小时营业。

为了保证这种“真人粉”的手打评论绕开初审,彭成要求,每条抖音视频下,最多订购300条“真人评论”,如果是定向的机器评论,则容许订购1000条。评论的内容方向也有限制,“国家指责,骂人的评论搞不来”。

而在他的发单平台上,可以看见那些真人手打评论的实时进度,以任务完成比率标注任务完成度。“我的上家就是老总,他们有自己的机房和服务器,就是做这个的,售后秒回。”彭成说,这保证了评论内容的灵活性,可以按照变幻莫测的平台初审标准作出改变,或者联系顾客进行退票。

彭成说,他从五年前开始做水军代刷生意,在此之前盗卖点券挣钱。Q币是社交媒体上的一种虚拟货币,常被用于网路博彩活动。彭成表示,自己不是专业的“引流”,不是依据用户兴趣去推广,通过他下降的粉丝“90%以上都是死的”,如果帐号有卖东西的诉求,最好去找专业的引流公司,“走正规渠道打广告引流微博涨粉24小时下单,就是有点贵。”

记者下单订购后,不到三天时间,100条评论出现在记者推荐的抖音作品下。这些评论长短不一,多的有十几个字,内容都与抖音作品相关,看起来如同是真实的网友评论。

这些评论来自何人?肖雅菁是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参与申领“血衣案”,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通过水军‘增粉、点赞、转发’网络信息过程中,有需求的顾客常常通过代理下单,代理将任务导出平台,由前者负责组织‘生产线’式操作,最终完成信息扩散任务。这些平台服务器多置于阿里云或腾讯云,由中间店家提供和维护。客户需求经平台分配最终‘落实’在手动电脑程序(俗称‘僵尸号’)或把握大量帐号的网络水军团队(俗称‘水手’)。‘水手’可能是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也有的是在校大学生。他们针对‘网赚’项目将养号、刷单视为兼职,有目的性地人为进行虚假评论或转发、点赞大量网路信息,在完成特定任务的同时也获取一定酬金。”

《中国新闻周刊》在一位网警处了解到,在水军产业链中,细分为技术流、卡商、接码平台等多种类别。虚假的评论主要有两个来源,一种是水军结伙通过“养号”,即把握大量手机和手机号,注册陌陌、抖音、快手等各种帐号后,进行一些规律性活动,如发表作品等,模仿真人的行为,用来躲避平台的初审机制,这些仿真号(又称“真人号”)成熟后,再交由电脑程序进行自动化评论。而另一种则为人工评论,客户需求通过平台分包,承包商一般再通过微信群或众包平台发布任务,一些兼职人员发放完成任务后,再兑换为相应酬金。

在“血衣案”中,涉嫌犯罪的情节在于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平台“老板”为此承当了寻衅闹事的刑事责任。广州民警通报,在抓捕李琳后,警方又擒获了为她提供代刷服务的犯罪嫌疑人共5名,分为两个层级,其中第一层级为马某,第二层级为平台,该平台所在的“工作室”被定性为“非法提供推广营销等服务的营利性代刷平台”,经初步统计,工作室的涉案流水逾2000万元。

愤怒的流量

“‘血衣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水军与公众共同推进的热搜案件。”肖雅菁觉得,之所以说是共同推进,主要在于班主任猥亵未成年人这个话题本身能够抓取公众眼珠,再加上网络水军的推进,就迅速产生了网络舆情。然而让她颇为不解的是,李琳订购了部份廉价的僵尸粉,并不代表真实的关注,虚假的关注度是怎样撬动了现象级的传播?

2021年8月,新浪微博公布了热搜排行公式,为(搜索热度+讨论热度+传播热度)乘以互动率。每分钟估算一次,取前50名进行展示。新浪微博相关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互动率是热搜的一个评判诱因,这个数据可以评判网友乐意参与话题的程度,反映了用户消费内容的意愿。

互动率的估算也有一套后台公式,分母是原创内容数目,分子是发布内容的互动数据,即转发、评论和点赞。这意味着,某个话题里,如果原创内容较少,而对这种内容的转发、评论和点赞数量又高,则容易上热搜。“比如一个话题里有1000条内容,被转发100万次,评论了200万次,点赞了1000万次,另一个话题原创数1万条,但转发、评论和点赞比较少,那么前一个话题更容易上热搜。”上述人士表示,这样的设计能反映出微博话题真实的热度。

水军制造的虚假热度能够奏效?上述人士强调,目前微博有反水军程序,可以剖析帐号的行为、IP地址和使用设备,来判定是否是水军。“主要排查的是机器水军。”该人士承认,对于水军结伙养的“真人帐号”,判定是否为水军比较困难。“什么是水军?我如今想到的就三个标准:是不是人,收不付钱,是不是自由意志。平台只能确定是人还是机器,其他两方面借助平台很难判别。”该人士觉得,平台会将比较容易辨识的机器水军抓下来,“但是若果找出代刷的幕后黑手,平台比较有难度。”

但是,在“血衣案”中,李琳雇用的“水手”骗过了微博的反水军程序,虚假的数据成为她的微博冲上热搜的垫脚石。肖雅菁还非常强调,当这条虚假指控导致关注后,一些粉丝数目成百上千万的微博“大V”也转发了此事,助推了局势的发酵。

一些“大V”热炒社会风波,吸引注意力,背后有营销的目的。在微博有500余万粉丝的王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观察到的“大V”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人士,如大夫、律师、投资人、经济学家,以及情感博主等,他们靠专业积累创作原创内容,帮助网友答疑解惑,依靠知识变现,另一类则是营销号,这类号缺少原创能力,为了吸引粉丝,甘愿成为网友宣泄情绪的出口。

王三强调,营销号不在乎事实真相,当她们察觉到网民积攒起了某种情绪,就会替这类情绪代言,甚至会迎合情绪对风波进行片面剖析,“拼凑材料,制造一个靶心,替网民当打手。”他说,有的营销号会突破道德底线,对被指控者进行过度殴打,引导网络暴力。而因为有人带头“开打”,网民释放情绪会更肆无忌惮,暴力的气焰也就越盛。而当狂欢结束,情绪如潮水般退却,营销号才能收割一大批粉丝,此后不论是引流还是带货,都能获取利润。

这令网络暴力成为“流量密码”。极端情绪牵动的狂欢,更容易令用户动右手,转发、点赞或者评论极端言论,堆积消费内容的数据,增加话题的互动率,将其推上热搜。在个别微博大V眼中,这即是“愤怒的流量”,是最好赚的一种。而这其中,也有水军推波助澜的影踪。

在发言评价了一位名星后,芒果身陷到一场持久的网络暴力中。她企图还击,但因为双方地位并不平等,她是网路透明人,对方是拥有百万粉丝的名星,这令菠萝处于被追着打的状态,并遭到了大量名星粉丝的侮辱和诽谤,经历了几轮冲上热搜的网暴。

那是在2019年下半年,芒果在微博上看见一位名星穿衣曝露的热搜,她觉得那位名星是急于出名而粗俗炒作,于是发了微博,评论那位名星借助情色打擦边球炒作,她承认自己语调较为尖锐,但是她的微博粉丝少,“感觉对她(明星)造不成哪些影响。”但那条微博被名星转发,对方看起来恼羞成怒,发言称要“做个实验”,让菠萝也体会一下“大家轮流不间断不重样骂你的滋味”,粉丝们被煽动,在铁粉的组织下,“奉命出征”去骂菠萝。“他们产生了一个组织的网暴结伙。”芒果说。

明星先就菠萝发布的“零转评赞”的微博向法庭提起诉讼,向菠萝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芒果对此提起起诉,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北京互联网法官综合考虑双方的影响力、公众形象、过错程度、传播方法、侮辱及恐吓的性质、涉案侵权微博账号的粉丝数目和微博浏览量、影响范围等情况,做出二审裁定。

法院认定,这位名星客观上具有诱导、怂恿别人进行网络暴力的言语意思表示,且其清楚该行为的后果,可以认定为施行了诬陷行为,部分网民发给菠萝的微博私信言论,带有冒犯指责、恐吓恐吓、人肉搜索之意,内容粗俗不堪,具有人身攻击性质,超出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力边界,属于故意严重戕害菠萝人格的行为,构成对榴莲的恐吓。同时,法院也觉得菠萝的言论构成了对那位名星的名誉权的侵害。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庭裁定双方在微博上公开赔礼道歉,明星赔付菠萝主张的全部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芒果则赔付名星精神抚慰金5000元。双方均提起再审,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再审维持了原判。

芒果向《中国新闻周刊》述说了被网暴的体味。2019年10月14日这天,她打开手机,忽然听到无数的微博通知,她被无数网民狂轰滥炸的评论和私信殴打,“没想到有个名星会主动搜索转发我一个‘网络小透明’的一条微博,还怂恿网络暴力。”

不到半个小时,辱骂功击塞满了她的私信,负能量像潮水般将她吞没。最令她重伤的是人肉搜索,她使用哪个微博账号近十年,微博里有很多个人生活轨迹,明星的粉丝对她过去发表在社交平台上的生活痕迹恶意剖析,对她真实生活进行诽谤和诋毁。

接连上了两个热搜后,芒果发觉自己被人肉搜索,个人信息受到传播,她去报案,并在微博里贴出报警存根,她还就此前用词不当向名星致歉,但也同时要求名星就网暴行为向她谢罪。

但是,芒果的歉意并不是完结,反而给炒作贡献了剧情。芒果说,那些热搜是营销号炒作的,明显袒护演员一方,宣传她向名星认错了,“但只字不提那位名星煽动网暴,也该向我致歉”。

芒果觉得,在这场网暴狂欢中,她是被“献祭”了:她成了名星炒作话题的“素材”。

“吃人”的利益链

在控告的同时,芒果也想找到热搜话题背后的推手,她以须要合作为由,加了一些微信营销号,获取了她们的报价,其中包括多家著名MCN机构。其中两家公司的报价单显示,他们都拥有大批粉丝量在数百万或上千万的营销号,这些“大号”可以创建热搜话题,在其中进行创作和转发微博炒热度,转发和发布软文的价钱最高超过5000元。

MCN公司还提供“热搜资源包”,将小号和伪装成普通网民的大号组合售卖,共同创建微博话题,再加上网络水军的推动,给话题刷流量,将其推上热搜。2021年底,当菠萝寻问某名星的热搜话题怎么炒作上去时,其中一家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向她介绍称,“热搜资源包通常包括5个小号10个大号,再加一些达人号,上榜之后再根据排行收费。”

这位负责人还承认使用网络水军,为名星提供微博“真人评论”,评论方向可以由名星团队提供。除了微博平台,这些MCN公司还提供抖音、豆瓣等平台的宣传推广和网络水军服务。

“营销号的转发,其目的虽然不是制造多少转发量,而是推动上去多少转发量。”作为“大V”的王三说。王三举例,如果是200多万粉丝的营销号去介入某个话题,或许其创作转发的微博可以制造1万个转发,但是这1万个转发能实现“长尾效应”,可以推动10倍的关注量来炒热话题。

如何推动更多的关注量?王三说,那就是要夸大风波,抓住网民的情绪。“营销号公司的基本功课就是写煽动情绪文案。”他说,在接单之初,营销号会先判定风波本身推动情绪的潜力,“比如挑起一些群体间的对立,或者非常耸人听闻的恶劣情节,都是火的元素。”

如果情节平静如何办?“可以添油加醋,编造未能否认也难以证伪但足够蜷曲的细节。”王三举例,比如男女关系中,一方想要在微博指控另一方,可以夸大亲密关系中没有第三方见证的情节和感悟,“比如说对方冷暴力,这个词儿本身就因个人体会不同,很难划分,对方又无法证实。”

当网民愤怒的情绪被调动上去,紧接着都会出现“人肉搜索”,将负面影响漫延至线下。王三强调,除此之外,在排山倒海的关注中,被指控者在互联网世界的所有痕迹就会被网友严厉考量,其中一些人会将被指控者过去的一些抒发击碎,进行丑化和拼接,“制造一些黑料供你们批判,但毕竟不一定是真实的,这个人可能原本没这么坏,但就要打造得更坏。”王三说,进行这类“再创作”的帐号,往往具有营销性质。他觉得,顺应网民的愤怒,是营销号迎合粉丝,从而降低粉丝的手法,背后都有营销的利益审视。

如今抖音和微博都披露了营销号所属的MCN机构,“官宣”了部份营销号的营销功能。但大多数营销行为仍无法辨认,网民仍有可能被一些不够公平的“意见领袖”所引导。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明怀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网络营销本质上是一种广告,可以进一步明晰该性质,要求其遵守《广告法》,披露其利益关系,从而避免传播对象被欺骗。“互联网有放大器的作用,我们在线下没有规制好的问题,到了线上都会很显现。”杜明怀说,在现实生活中,营销方法层出不穷,这些打着擦边球的“软广告”仍存在监管的困难。

2013年“两高”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有偿删帖和明知是虚假信息还提供有偿发布,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非法经营罪量刑处罚。但法学界的一些人士觉得,此条规定有待愈发细化,不易落地。

作为一线检察官,肖雅菁觉得,上述司法解释条款的颁布,是基于保障网民能否公正地获取信息来源,保障了知情权,令网路信息不被人有意识地操控。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个条款在严打“黑公关”的同时,有时也会连累“白公关”。因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只要提供有偿服务帮人删帖则入罪,但一些行为人为别人提供通过投诉或申述渠道删掉虚假信息的服务,这些行为没有很强的危害性,也没有采取误导手段,在入罪时还是应该慎重。

同时,“黑公关”也显得愈发阴险。中国政法大学网路法学研究所校长李怀胜强调,黑公关脱胎于网络水军,在互联网公司的商业竞争中,帮助一方通过网络舆情功击另一方,后来这类公关多以信息服务公司的形态出现,“反噬其主”,由雇请一方变为敲诈勒索。“过去是拿钱帮着骂街,现在是不给钱就骂你。”

李怀胜强调,一些企业在IPO上市前期,会愈加重视负面信息,就给了这类黑公关以可乘之机,而因为其“爆料”存在部份真实性,并且勒索手法隐秘多样,司法机关对这种搅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较难规制。

“两年前打黑除恶期间,曾经提出过‘网络黑社会’的说法,其实针对的就是这类情况。”李怀胜说,和现实中的黑社会一样,这些“信息咨询公司”表面上看起来都是正规公司,实际上她们积攒了大量的互联网资源,控制大量批量注册的“僵尸号”和高质量的“真人号”,这类帐号在市场中流通,涵盖市面上几乎所有平台,“是全平台矩阵,”为了躲避平台监管,这些帐号未必是非实名,其背后就是个人信息流通市场。

“个人信息窃取是网路黑灰产业的源头。”李怀胜说,在黑灰产业中,不法分子搭建违规平台,利用个人信息进行网络诈骗和注册黑灰帐号,从事网络水军活动,赚到钱后还有专门洗钱的网路,“从上游到下游,利用个人信息,整个产业链就做活了。”

(文中李琳、彭成、王三、芒果为化名)

发于2022.11.14总第1068期《中国新闻周刊》刊物

杂志标题:起底网暴背后的“水军产业链”

记者:苑苏文(yuansuwe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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